臺灣手語翻譯協會 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會議紀錄

時間:106年3月18日(星期六) 16:40
地點:台北市立啟聰學校大禮堂(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)
會議主席:籌備會主任委員 魏如君
出席與列席人員:如簽到單
應到人數:20人 實到人數:19人 請假人數:1人(李信賢)

記錄人員:溫政霖

主席致詞:
今天的會員大會圓滿結束,感謝大家的辛苦,趁著目前理、監事幾乎都在,我們先討論確認一些議題,另外信賢因為有事必須先離開,跟各位說聲抱歉,接下來就討論我們要決定的事項。

提案討論:
案由:選舉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、理事長。
說明:
1. 請15位理事投票選出5位常務理事,每人最多5票;之後再請15位理事從5位常務理事中選出理事長,每人1票。
2. 請5位監事投票選出1位常務監事,每人1票。
議程:
1. 常務理事投票結果:魏如君12票、李信賢11票、陳濂僑10票、林宮如8票、靳武龍7票、林麗媚5票、金明蘭4票、白妝如3票、林珍年3票、賴儉鴻2票、蔡淑妃2票、謝漢和2票、康銖允1票。
2. 常務監事投票結果:朱愛琪3票、徐曉文2票。
3. 理事長投票結果:魏如君12票、李信賢1票、陳濂僑1票。
決議:理事長魏如君;常務理事李信賢、陳濂僑、林宮如、靳武龍;常務監事朱愛琪。

案由:提請通過自二籌至會員大會期間(106.02.26~106.03.18)之申請入會名冊。
說明:第二次籌備會已通過116名會員,且已於後續報部備查。自二籌至今日會員大會期間另有30名個人會員、2個團體會員申請加入,團體會員為社團法人苗栗縣聲暉協進會、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,請各位理監事予以審定。(名冊如附件1.)
決議:通過。

案由:決定會員入會申請審查時程及團體會員代表之認定。
說明:會員陸續加入,建議定期審查,每個月審查入會名單及團體會員代表認定。
決議:通過。

案由:決定本會會址處所(含連絡電話)案。
說明:因目前尚無足夠經費租賃辦公場所及聘用專職人員,故建議先以理事長住所登記會址與聯絡資料。
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民族東路680號6樓
聯絡電話 0936-463-953
決議:通過。

案由:聘任本會秘書長等工作人員案。
說明:秘書長人選物色洽談中,先聘任黃馥琛為會計,蔡鳳庚為出納。
決議:通過。

案由:協會組織與分工案,請每位理事依意願參加2個委員會,常務理事擔任各委員會主任委員(召集人)。
說明:建議以召集人搭配副召集人,召集人負責統合與進度,副召集人與召集人商議擬定計劃和協調分工,組員協助執行。
決議:各委員會分工與職掌。

臨時動議:
案由:與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合作乙案。
說明: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每年九月都會辦理「兩岸溝通障礙研討會」,目前除已加入本會團體會員外,也邀請本會加入該會團體會員,並邀請本會參與其今年度之「兩岸溝通障礙研討會」協辦,故提請理監事確認是否加入該會為團體會員並參與「兩岸溝通障礙研討會」之協辦。
決議:通過,加入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團體會員,並參與106年度之「兩岸溝通障礙研討會」協辦單位。

案由:聘請法律顧問乙案。
說明:本會目前有位手語翻譯員為執業之律師,亦十分認同本會理念,了解協會草創初期經費籌措不易,同意無償擔任法律顧問,包含電話諮詢、面對面諮詢、審約、擬約、協助調解等,若有訴訟、撰擬書狀,或安排課程演講則另外酌收費用,提請理監事會討論通過是否聘為本會法律顧問並發給顧問證書。
決議:通過,發給法律顧問證書乙紙。

散會:結束時間106年3月18日 17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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